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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了预售合同房屋降价了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建议您与卖方进行积极协商,以争取恢复履行原有的购房协议。对于已经签署购房协议并且支付了首付款的购房者而言,若卖方转售房产给其他人则构成了明显的违约行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此类违约情况的主要方法包括继续履行原购房协议、退还首付款以及赔偿未实际获得房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等途径。当与卖方协商无果时,您也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强制执行让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其次,如果最终购房者无法得到该房产,便可以诉诸法律手段请求解除购房协议,同时追讨卖方应返还的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利息,另外还需要额外赔偿因未能获取房产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一房二卖”给购房人带来了极大的权益受损,因此,除了要求卖方全额返还首付款外,您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申请相应数额的赔偿。最后,倘若购房者发现卖方手中尚有其他适合自己的房产项目,那么也可以尝试与卖方进行协商,考虑更换房产并要求适当的补偿。这种做法相对来说更为灵活变通,因为我们的初衷始终是为了购买房产,因此即便能够获得现金赔偿,选择其他房产作为替代品同样也是一种赔偿方式,而且更有利于满足购房者的实际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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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12: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