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预售中的房产是可以进行抵押的,然而,预售合同本身并不具备抵押的效力。具体而言,预购的商品房若欲进行抵押借款,则该商品房开发项目需满足房地产转让的所有条件,且其相应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必须予以获取。在此基础之上,用以贷款抵押的预购商品房,还应提供已经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作为证明文件。另外,无论是利用预购的商品房进行抵押还是将正在建设中的工程用作抵押物,相关部门都需要在抵押合同中进行详细记录。当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顺利完工时,当事人必须在抵押人成功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之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以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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