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款房未签预售合同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普遍的情形之下,当涉及到商品房预售之时,我们通常会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这些合同往往是在新建成的商品房还未完全完成之际,由房地产开发商在售楼处向购买者推出。一旦预售合同正式签署完毕,开发商将会把这份合同提交至相关的房管部门进行备案。若需办理房屋产权证明,则必须等到整个建筑工程全部竣工并且交付使用之后,且购房者已全额支付了所有房款,方能进行房屋所有权的转让手续。值得注意的是,预售合同作为一种规范性的文件,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因此,在签署预售合同时,对于其中的各项条款都应进行详尽的审查和核实,以确保能够有效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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