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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未交房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在购买房屋尚未交付钥匙之时便察觉到存在质量问题,那么购买者有权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请求其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而若房屋的质量问题严重到影响居住,购买者则有权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退还已付款项。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之际,购买者应当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该商品房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供查验,确认该工程是否已经通过验收且达到合格标准。倘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法出示该商品房的《竣工验收备案表》,这就意味着该工程可能未经验收或验收未能达标,购买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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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7: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