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望坛回迁房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对于购买房产的消费者而言,他们享有充分的法定权利可以单方面撤销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如果缔约一方存在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的行为,并且经过银行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发出催促通知之后,仍然未能在合理时段内履约完成,那么另一方作为受害方便有权解除此项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取消这项权利的有效期仅有一年,即在这一年的时间范围之内,受害方任何时候都可以直接联系开发商并宣告解除合同。然而,到期日过后,若没有其他正当原因(例如极其严重的产品质量问题),解除合同的权力将永久丧失。其次,当卖家未能按照约定的日期交付出售的房地产时,买家可以提出索要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的请求。双方可以事先约定,一旦其中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根据具体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同时,也可以约定如何计算由于违约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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