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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深圳购房的定金能否退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所支付的定金是享有合法权益的,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然而,如果出现特殊状况,例如由于政策变动或者自然因素导致买卖双方无法签订正式的交易合同,或者对于协议及其补充条款的内容无法达成共识而无法签署合同,且这并非由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的,那么此时定金便有权利要求退还。此外,若因卖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无法签订合同,那么消费者同样有权要求退还双倍定金。但需要注意的是,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其他情形下的定金均不得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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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3:2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