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都会延期交房吗现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交付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业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迟接收房屋。若所购买的房产未能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业主有权推迟接收该房屋。然而,若业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有合理理由而拒绝接收房屋,则需依照已接收房屋的标准承担物业管理费用,这无疑将增加业主自身的经济负担与不便之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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