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60天国家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就房产交易领域而言,物业交付逾期达六十日之久能否视为正常现象,这主要取决于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规的具体规定。通常情况下,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向购房者交付房屋,那么购房者可首先采取书面形式催促对方尽快履行交付义务。倘若在催告发出之后的三个月之内,开发商仍然未能履行相应义务,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利要求解除该份合同。然而,若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并未对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作出明确约定,那么在购房者发出催告之后,解除权的合理行使期限应为三个月。反之,若购房者并未采取任何催告措施,则其解除权应自解除权产生之日起一年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因此,对于物业交付逾期达六十日之久是否属于正常现象,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