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没退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支付定金后要求返还的问题,我们推荐您采取如下几种策略来寻求解决方案:首先,作为买家,您有权与卖家展开友好协商,以期达成关于定金退款事宜的妥善解决方案;其次,您也可以尝试通过寻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介入,进行公正无私的调解及处理工作;此外,您还可以选择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提出投诉,比如拨打12315热线;最后,倘若以上所有手段均未奏效,您仍有权诉诸司法途径,通过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归还您所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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