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应该如何执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预售合同时已明文规定违约行为及其承担的相关责任以及违约金支付规则,那么签约双方必须依照该合约严格履行各自义务。若有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另一方可根据合同规定向其索偿违约责任,并且要求赔偿违约金。倘若通过双方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进行追责。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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