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房纠纷能否发布到网上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房地产争议的诉讼程序中,原告方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及与案情相关的房产合同、房产证件以及正式的起诉书等文件前往房屋所在地区级以上人民法院进行立案申请。待法院接受立案请求后,将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随后,原告方和被告方均需准备充分的证据资料以供法院审查审理。与此同时,法院会开具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告知双方开庭时间。在法院指定的开庭日期当天,各方当事人务必携带齐全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资料出席法庭,展开激烈的辩论和质证环节。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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