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楼上渗水需要起诉开发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的确如此。
依据相关法规之规定,若房屋产生漏水现象,需依照责任归属来确认当事人该承担的责任。倘若漏水系由上层住户引发,可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赔偿;如并非由其人为所致,而是由于住房建筑本身存在质量瑕疵诱导的,消费者有权在保质期内提出诉求,让开发商负责修理。依照普遍适用的规定,住房的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与外墙防渗漏等,法律明确的保质期为五年;而对于墙面、厨房及卫生间地面、地下室以及管道渗漏等方面的保质期,最短也应达到一年。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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