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房面积误差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主要存在三种不同的方法。
其中之一是以每套房屋为单位进行计价,另一种则是按照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进行计价,最后一种则是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单价进行衡量。 然而,相对而言,采用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方法并不常见,通常情况下更为通用的是根据建筑面积进行计算,这涉及到以住宅的外部边界线为基础进行测算。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包含了套内销售面积以及分摊的公共面积两部分,对于购房者来说,最具有实际意义的是套内的实际使用面积,因为这种面积才是购房者真正可以直接利用的空间。因此,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务必要将套内的建筑面积与公摊的面积明确列出。在购买房产时,购房者往往非常重视面积问题,必须确保在合同中清晰无误地标明自己所拥有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及分摊的公共面积,如此方能有效防止因使用面积缩水而给消费者带来的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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