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多卖后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一房多卖的问题时,当事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提出申诉来保护自身的法定权益。在存在两份尚未履行的买卖合同时,应严格遵循优先考虑先签订协议的原则,从而确保后签订合同的购买者无法获得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仅能够请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其中一位购买者已经成功获取了标的物的所有权,那么就应当坚决执行物权优先的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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