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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质量都很次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住宅楼宇质量问题的场景里,通常会看到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承担起与其相关的赔偿责任。在此种情况下,作为购房者,我们应该首先选择与开发商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以全面了解房屋质量存在的具体问题,并且要正式要求他们在预定的时间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和完善;倘若在装修施工过程中所发现的质量缺陷无法得到妥善修复,或者即便经过修复之后仍未达到双方事先约定的质量标准,那么购买者便拥有了随时提出解除房屋销售合同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权利向开发商索取相应的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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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7: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