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结婚证,如何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阁下曾办理过结婚登记,然而结婚证不幸遗失,您可考虑选择补办结婚登记之途径。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贵夫妇二人需要携带其户口簿与有效身份证明,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其中任何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将会对相关婚姻登记档案进行严密的查证程序,以确保该请求符合事实情况,继而为您们补发合法的结婚证书。 在成功取得新补发的结婚证书之后,倘若您们二位能够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共识,则可再次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其中任何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反之,若无法达成相同意见,则不得不寻求至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离婚问题。 当涉及到另一方可能拒绝配合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补领结婚证之时,您仍然可以凭借户口本以及有效身份证明,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要求并获取婚姻关系证明文件。 然后,便可依据此证明文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夫妇结婚已经超过数年甚至更长时间。 在此情况下,若难以查找到当时的登记资料,婚姻登记机关将无法为您们开具证明,此时,您们必须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离婚问题。 在立案阶段,您可以提供来自工作单位或公安部门所开具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为证据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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