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联建房交房延迟多久算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房地产开发商不能依照与客户签订的协议中约定的期限交付房产,将被视为违反合同条款,购房方有权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而言,如果在进行必要的催告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三个月之内依然未能按约履行义务且没有正当理由,那么购房方可以依法行使解除购房协议的权力,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都应当由负责开发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全权承担。反之,如果经过催告后,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够在三个月内如期交付房产,那么购房方就无法解除购房协议。但是,即便如此,购房方仍然有权利向房地产开发商提出索赔,要求其对因逾期未交付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给予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