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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预售房合同与购房合同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预售合同:通常情况下,预售合同是在商品房预售后所签署的,此类合同适用于新建商品房在工程建设阶段尚未竣工,开发商在销售中心进行房屋预售行为时所用。一旦签署此种合同之后,开发商将会把这份合同送至当地房地产管理机构(即房管局)进行备案。需要指出的是,若想通过预售合同来申请房屋产权证书,则必须在整个建筑项目完工并且已经开始向消费者交房之后,而且购房者必须已经全额支付了房款,才能够进行产权变更手续。
然而,在办理产证时期,房管局相关部门会进行统一的面积测量工作,如果签署的是预售合同,那么开发商就需要根据实际测量的面积来制定补充协议,然后依据这些数据来办理房产证。如果实际测量的面积与合同上的面积存在差异,一般的处理方式是采取“多退少补”的原则。
2、正式合同:正式合同主要出现在商品房现房产权变更流程之中,在缴纳相应的税费和其他相关费用之后,便可直接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无论是预售合同还是正式合同,它们均具备法律约束力,因此在签署过程中务必审慎对待。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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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9 0:2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