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官司需要哪些手续上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涉及房屋产权纷争的民事诉讼程序,恳请当事方携带着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经合法签署的房产合同以及相关房产证明性文件等材料,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整理好必需的法律文件——起诉状,然后前往房产所处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待法院完成严格的审查后确认可以受理该案件的话,将会向争议双方发出相关的通知通告。收到通知之日起,各方可理解为已经进入了诉讼程序,需要着手准备相关的证据资料,静候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随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得到通知,明确告知具体的开庭日期。在既定的开庭日期当天,相关的当事人务必要准时抵达法院,积极参与到诉讼过程中来,阐述各自的观点,并接受法官和对方律师的质询及辩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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