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房屋买卖纠纷法院受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原告所起诉的被告方的真实身份。如果被告是自然人,那么可以前往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凭其户口簿获取相应的户籍证明文件。而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类型的被告,我们需要前往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并打印出有关该机构的基本注册信息材料。
2.当上述步骤全部完成之后,便有必要着手撰写民事诉讼状了。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详细准确地向法院阐明当事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其相关法律依据,目的在于确保法院能够做出公正且具有约束力的裁决。 此外,我们还拥有依法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手段来进行强制执行的权利。 3.在完成上述所有准备工作之后,我们需要将精心准备的民事诉讼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提交给人民法院的立案庭。立案庭的法官们将会在收到我们的请求后的七个工作日之内,向我们反馈是否立案的最终决定。 4.一旦立案成功,人民法院很可能会设定举证期限,要求我们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所有的证据资料。如果未能按时提交,这些证据将被视为无效。 5.在正式进入开庭阶段之前,立案后,法院将确定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在开庭期间,原告人必须严格遵守时间安排,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迟到,法院将裁定其申请按撤诉处理。 6.在进入开庭审理环节之后,首先要核实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依法告知他们各自享有的诉讼权利以及应该承担的义务。 然后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关于回避的要求。接下来,我们将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质询举证、法官发问、展开法庭辩论、陈述最后观点以及接受法院调解等实质性的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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