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房可以提起确权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以他人名义购买房产之后,若出现关于房地产所有权的争议与纠纷,当事人可采取如下方式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应当尝试通过友好协商寻求解决之道。双方应当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之上,通力合作,互相体谅对方意愿,以便携手达成共识,从而妥善化解矛盾。 其次,借用房产者有权向相关的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提出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请求。 最后,如果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当事人还可以选择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这意味着,争议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利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正审理,并做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尊重生效裁判的权威性,自觉履行相关义务,或者等待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以此来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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