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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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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84 条规定: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这一规定,如果某个人故意隐匿、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并且情节严重,那么他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那么他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要指出的是,这一罪名的关键在于“故意”和“情节严重”。如果某个人无意中销毁了会计凭证或账簿,或者他销毁的凭证或账簿并不重要,那么他可能不会被认定犯罪。但如果他有意销毁或者隐匿会计凭证或账簿,并且这些凭证或账簿对于企业的财务情况非常重要,那么他将面临上述刑罚。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相关词条

  • 会计师

    指具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可以接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业务的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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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