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打官司怎么起诉再审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履行其义务,那么违约的一方将会由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各种形式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那么就应当严格遵循并执行这些合同条款,并且不能存在自行修改或者另行解释的主张。当约定的违约金金额无法完全抵偿实际产生的经济损失时,可以经过受害者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提交诉讼申请,从而对违约金的金额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同样地,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超过了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过多,也可以根据受害者的具体情况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适度降低违约金,以便能够最大限度地补偿实际损失。假如合同中明确没有设立违约金这一款项,那么就可以根据实际受到的损害情况和严重程度,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判断和评估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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