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介一房两卖谁的责任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出售房产时存在一房多售的行为,而业主及中介对此事均明知实情,那么他们须承担起共同责任;反之,若双方均对该情况毫不知情,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在此种情况下,若业主确实未曾得知此事,他有权拒绝向中介支付相应报酬,同时还能依法请求中介赔偿其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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