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旧房产证有纠纷新办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不动产产权证引发的诸多争议,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三种途径进行妥善解决:
首先,协商解决方案。这意味着在各方当事人都享有平等权利且自愿参与的基础上,通过展开诚挚而友好的商议以及对彼此的理解与包容,最终达成一份满意的调解协议,从而彻底化解各种积怨纷争; 其次,仲裁解决方案。在此机制中,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争议发生之前或者之后签署的仲裁协议或者合同中所包含的仲裁条款,向相应的仲裁机构递交申请。经过仲裁机构严格而规范的审查与审理过程,最终会出具具备法律约束力的裁决书,并要求当事人必须遵守裁决内容自觉履行各自的义务。 同时,仲裁机构还会支持其中一方当事人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以便有效解决纠纷问题; 最后,诉讼解决方案。这是指通过寻求司法程序的介入来解决争议,具体操作方法为当事人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与研究后,做出公正无私的判决或裁定。随后,通过当事人自愿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或者依靠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以期达到彻底解决纠纷的目的。除此之外,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不动产登记薄所载事项存在错误的权益所有者及利益相关者,他们有权申请办理更正登记手续。 然而,如果不动产登记薄所记载的权益所有者明确表示不接受该项变更,那么关注此事的相关公众便可运用异议登记这一法律工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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