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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遇到公摊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若新交付之商品房出现面积差异现象,且买卖双方并未对此做出任何额外协议安排,则应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理:
首先,面积差与绝对值在±3%范围内的,应对此进行实际测量和计算,多退少补;
其次,当面积差与绝对值超过±3%之时,购房者享有自愿退房的权利。此时,开发商应自购房者提出退房之日起(通常期限为30天)内,将购房者已经支付的房价款项全额退还给购房者,同时还需支付相应的已付款利息;
最后,如果购房者选择不退房,那么在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情况下,面积差与绝对值在±3%范围内的房价款项应由购房者自行补足,而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项则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属购房者所有。反之,若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则面积差与绝对值在±3%范围内的房价款项应由开发商予以返还,而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项则应由开发商以两倍的金额返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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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1:3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