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面积多退少补误差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产交易中,如房屋实际面积与签约时所签署的合同约定面积相差超过总房款的百分之三时,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要求。若差异率未超越上述界限,则应按实际测量结果为依据,双方共同计算房价款项;但若超过了百分之三的上限,买方可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撤销该份合同,同时卖方需将买方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悉数退还给买方;若买方选择坚持该合同并继续执行,那么其可以根据面积差异的具体比例以及合同中所规定的价格体系来决策,究竟是由买方自行补充差额部分、卖方独自承担这笔费用,还是卖方将多收的款项全部退还并给予双倍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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