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退房费用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如涉及到有关退房的违约问题时,应首先依据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相关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作为判定依据。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等约定的违约金上限不得超越实际损失额的百分之三十,若违约金的比例超出这一界限,则法院将无法予以支持和认可;换言之,对于超过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实际上违约方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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