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划拨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所涵盖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其使用期限依据土地使用用途的特性而各有差异:
(1)住宅用地通常设定为七十年; (2)工业用地则为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以及体育等专项用地的有效期均设定为五十年; (4)商业、旅游和休闲等综合性用地以及其他各类用地的许可使用期限通常为四十年; (5)同时,对于那些涉及到多种用途的综合性用地,其权利有效期则被设定为了五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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