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登记备案合同丢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若在购房合同尚未进行预售登记阶段便发生了合同遗失现象,那么我们只需要将未签署部分的合同作废删除并重新订立一份新的合同即可。 其次,如果是在完成预售登记手续之后且在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之前出现了此类问题,则必须先在当地报纸上发布一则关于该合同作废的声明,待声明发布满三个月之后,再前往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已签署的原合同,然后再重新签订一份全新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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