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房屋维修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时的赔偿方式,我们通常会遇到以下三个具体情况:
首先,若房屋主要结构质量达不到相关标准,以至于无法交付使用,或房屋已交付使用但主要结构质量经过严格检验仍被认定为不符合要求,那么购房者便有权要求终止交易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其次,如果房屋质量问题对其正常居住产生了严重影响,那么购房者同样拥有权利提出终止交易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最后,当交付使用的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且在保修期限之内,卖方应负有修复义务;如卖方拒绝修复或在规定时间内延迟修复,购房者可自主选择修复方法或寻求第三方协助进行修复。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修复费用以及修复期间所带来的其他损失,均应由卖方负责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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