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判决对方不执行该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一份经公证机构认证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遭遇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其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的申请。而接受该申请的人民法院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执行。
然而若公证债权文书在确认无误后仍被认定存在错误,那么人民法院将会依据相关法规予以裁定,决定是否不予执行等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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