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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当天交房当天入住算违约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幸违反了交房的时间约定,那么用以计算违约金额的天数将会自合约中所设定的正式接收房屋日期的次日起开始启动。假设在多次敦促后,该企业仍旧未能在3个月之内实现交房作业,那么尽管此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不能得到充分的行使,但房主仍可依法追究开发方的法律责任并索取相关赔偿,以此来填补因延迟交付而产生的财务损失。
然而,当开发企业在收到催告函后的次三个月内依然未按法律规定完成房屋交付,且无法为延期的合法原因提供有效的解释和详实说明时,双方的交易合同便有可能遭致解除。在此情形之下,房主有权要求开发方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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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4:4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