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预售合同就备案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乃是用于规定商品房预售各方权责及义务之合同。其内容主要包括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之间就房屋预售事宜达成的各项约定条款,其中,商品房预售方需按照约定的期限将兴建完成后的商品房所有权移转至预购方名下;而预购方则需要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同时按照约定的日期接收商品房。
值得注意的是,该等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且签署后方能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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