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备案后可以减名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合约已经予以备案,那么便无法对其进行更名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商品房预购方无权在所购买尚未竣工完成的预售商品房上再次进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并向预购人移交、预购者取得房屋所有产权证书前,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该房产办理任何类型的转让等手续;若房屋所有权申请人和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中所载明的预购人身份不符,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也不得为其办理相关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在合约备案之后,是无法通过更名方式来进行交易的。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一)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 (二)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三)房屋翻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变更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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