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沭阳县延期交房是合法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如果出现了延期交付房屋的情形,尽管此种情况本身并不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它已然构成了一种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若经过有组织、有规律的催告之后,在合理期限内收到了房地产开发商全面履行责任的积极响应,那么,尽管此时买受人无法直接撤销合同,他们仍然具有向开发商索取赔偿其所遭受损失的合法权益;
然而,如果在经过同样的催告程序后,房地产开发商仍未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付手续,并且也没有提供恰当的解释或者理由以澄清这一问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买受人便有权请求解除合同,与此同时,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也应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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