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的商铺两年多还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遇商品房逾期交付的状况,购房者有权选择退出交易,然而在决定退房之前,有必要先向开发商进行正式的催告。若开发商能够遵守相关合约条款,及时完成房屋建设,那么无需实行退房程序;倘若开发商未能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且经过催告期后仍未完成交付工作,此时购房者有权依据购房合同的约定,要求撤销合同并予以退房,同时在此种情形下,购房者还可主张开发商对其所支付的定金进行双倍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48%为标准适当减少;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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