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不交房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几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申请:
1.延期交付房屋。购房者与开发商曾签订明确的交房日期协议,但至今尚未接到入住通知。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如开发商经过购房者催促之后,在三个月之内仍然未能如期履行交房义务,那么购房者有权选择取消合同,索回其所缴纳的订金或保留的房款利息。 2.合同无效。若开发商在签署合同时未能提供齐全的资质证明文件,这将被视为违规行为,由此产生的购房合同也将被判定为无效。鉴于该合同已被认定为无效,开发商应全额退还购房者所缴纳的房款。 3.开发商未经购房者许可擅自更改设计方案。 4.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之间的误差超过3%。 5.房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影响到正常居住和使用。 6.房屋所有权归属不清。 7.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