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清远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管理有规范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目前,新建住宅销售市场上普遍采用期房的销售模式,即房地产开发企业会将尚处在施工阶段的房屋提前进行预售。为确保商品房预售活动得以规范化运行,保护买卖双方面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国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商品房预售的相关管理法规。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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