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房面积有误差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业主收楼时若发现实际建筑面积与合同所载数据存在偏差,应采取以下措施予以处理:当误差值尚未超过总面积的3%时,应当根据实际测量结果进行房价款的结算;
然而,若误差值已经超出了3%的范围,则买方有权选择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卖方需将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全额退还给买方;倘若买方仍然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则可依据面积误差的具体比例以及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标准来确定是否需要由买方进行补充支付、卖方独自承担责任、卖方进行退款或双倍退款等不同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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