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限竞房交房延期有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不动产交付延误之际,业主可采取多重合法措施来应对这种情况,保障自身权益:
首先,业主可向开发企业发出正式通知,阐明自身对开发商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交付不动产的强烈意愿,并主张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应违约金,以弥补业主因逾期收房造成之经济损失; 其次,若经多次敦促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按照约定履行交房义务,业主则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提出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在此种情形下,无论是卖方未能按期交付房屋,抑或是买方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在经过适当的催告程序且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的前提下,任何一方均有权利依据法律基本原则,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除非双方曾对此事另有特别约定。 最后,在极少数情况下,如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导致交房日期遥不可及,业主有权依法或依据双方先前签订的合同条款,解除买卖合同,同时还可向开发商追讨购销款项、相应利息以及滞纳金等相关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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