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西房地产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逾期交付之处理程序: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购买方,您应行使“催告”权利,即督促开发商尽快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并且对于超过约定交付期限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也应要求其进行合理补偿。若经过催告之后,开发商在三个月之内仍然未能如期交房,且无法提供充分、合法的解释和理由,那么您便有权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要求对方全额退还您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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