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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徐州买房退房退款流程是怎样的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购房者若决定取消购房合同,需向开发商以挂号信、传真或电话等合法形式提出正式退房请求。在退房过程中,由于开发商方面存在违规行为而导致交易失败,则应由其全权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储蓄利息以及购房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等。若购房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则应按照该条款进行处理,若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仍无法完全弥补购房者的实际损失,则可进一步寻求法律援助,要求开发商额外赔偿。
然而,若因购房者自身贷款申请未能获得批准,或是双方就付款方式无法达成共识等非开发商因素导致退房,开发商则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在购房者提出退房请求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开发商有义务无条件地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并负责妥善办理购房者与贷款银行之间解除或终止购房合同的相关手续。在此期间,若上述手续或文件尚未签署,开发商还须代为偿还购房者每月需向贷款银行支付的本金和利息。
当购房者正式发出退房通知后,开发商必须立即将全部购房款项归还给购房者,同时还需尽快完成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若因特殊情况无法顺利完成上述事项,从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的第十六个工作日起直至购房者成功收回全部购房款项为止,开发商每日需向购房者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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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4:5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