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首付交了没签预售合同是合法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已经支付了首付款但尚未签署购房合同,这无疑是非常不寻常的情况。按照惯例的购房程序,应当遵循以下步骤:支付定金(确认购买意向)——缴纳首付款(签署正式购房合同)——提交至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若未签署买卖合同却支付首付款,那么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形: 1.开发商无法提供合法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开发商可能缺乏相应的开发资质; 3.由于某种原因,开发商的网络签约权限可能暂时受到了建设主管部门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购买房屋而未签署购房合同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而且也不符合常规操作规程。通常而言,购房者需要首先签订预定合同,随后支付首付款,最后审查开发商所提供的全部相关证件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完整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三条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前条规定的义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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