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昆明子君村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解决房产纠纷的手段如下所述:
首先,所有相关方均享有权利直接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对于以房屋作为标的物涉及到的房屋权属确认、使用及转让等各类民事法律行为产生的纠纷,以及与此同时伴随出现的与房屋相关的装修及其附属设备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均应通过此类方式加以解决; 其次,当拆迁人与被拆迁者之间因拆迁补偿安置事宜无法达成共识并出现争议时,经双方协商无果后,可将该争议提交至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进行裁定; 再者,若当事人对裁定结果持有异议,则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关于单位分配公有住房使用权引发的纠纷,如果是由于职工对分房方案存在不满,或者是因为单位分房过程中存在不合理现象而导致的纠纷,那么这些情况并不属于法院的审理范畴,而是应该交由单位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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