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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啥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契约乃是一份书面协定,旨在规范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之间的关系。该协议明确规定预售方须在约定的期限之内将已完成建设的商品房所有权全部转移至预购方面前,而预购方则需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同时按照预定的日期接收商品房。这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买卖合同。对于商品房预售契约的有效性,其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参与签订契约的各方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
其次,契约的内容必须真实反映当事人的意愿;
最后,契约的内容和形式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上述三个有效条件之中,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以及契约内容的合法性并无特别之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一般原则进行判断。
然而,在主体资格以及契约形式合法性的两个要素上,商品房预售契约却具有其独特性。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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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7: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