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不退定金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是否可以不予以退还问题,其合法性必须依据当事人具体情况予以判定。定金合同作为一种具有典型担保性质的合同类型,定金在完成交付环节后,该定金合同即刻生效,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约履行应尽之义务时,将无权向对方主张返还定金。因此,若支付购房定金的一方选择不再继续履行购房合同,那么收受定金的一方有权拒绝退还所收取的购房定金,此举在法律层面上是完全合法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