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购房定金违约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任何一方若未能履行承诺,均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所支付的定金;而当双方约定了违约条款时,同样可以依据该条款,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关于定金合同的生效时间,应从定金缴纳之日起计算。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在涉及房产交易的情况下,倘若卖方向买方收取定金后却未按约履行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此时便应适用定金罚则,卖方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再者,定金的具体金额通常由双方协商确定,但其上限不得超过交易标的物价值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将被视为无效。若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承诺,则需按照约定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反之,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承诺,则其所支付的定金将无法收回。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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