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法律没有用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存在一房二卖现象时,这将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初衷和目标无法达到,无法实际获得所购买房产的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该交易合同、追索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产生的利息,同时主张赔偿相关损失。
此外,他们还可以寻求让出售者承担的赔偿责任以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为限。关于此问题的处理方式,在所有合同均具备法律效力的前提下,若已完成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则可据此享有对该处房产的所有权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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