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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残疾人居住权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和解:和解乃是指在出现纷争时,依照合约所制订的违约责任以及各相关方的实际状况,各方进行自主协商,通过自我调整来解决争议的手段。此类方式在处理各种争议案件时常有应用。
然而,由于和解协议并无任何法律约束力的保障,某些参与者可能会违背承诺,导致原先公平公正的和解结果沦为一纸空谈,对争议问题的妥善处理带来延误。
2.调解:调解则是一种由存在纠纷之各方委托忠实于他们意愿且被共同信赖的第三方,作为中间人,对合同争议进行协调处理的方式。调解过程往往以各方互相体谅、妥协为基础。相较于和解,调解解决纠纷的成功率略高,但同样面临着调解协议与和解协议一样缺乏强制执行力的困境,使得纠纷的最终解决效果难以达到理想状态。
3.仲裁:仲裁是指在出现争议后,各方按照合同中所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事项提交给法定的仲裁机构,由该机构依据特定的仲裁规则进行居中调解,并依法作出裁决的方式。若当事人拒绝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均未取得预期成果,则可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同时,根据已生效的仲裁协议,还可申请强制执行。
4.诉讼:诉讼乃解决合同领域争议的最后手段。具体而言,即人民法院根据争议双方的主张、证据材料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法做出裁判结论,借此途径解决争议。当当事人未能签订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时,便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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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3:06:22